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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医院一万元 判一缓二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1-10-28 14:07: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涛 金道)   陪护病号,发现一病人倒在病房外,喊来护士急救,病人不治死亡后,竟想以此要挟医院,索要现金一万元,10月28日,河南省封丘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温伦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已过而立之年的温伦于2011年3月6日清早,在封丘县某医院陪护其哥住院时,发现一病人躺倒在医院住院部病房外就去喊值班护士,该病人经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本来此事到此结束,温伦也算是热心肠之人。不成想温伦利用医院息事宁人的心理,心生邪念,竟想到了以此敲诈医院钱财的主意。温伦找到该医院院长,以通知病人家属说病人之死是医院的责任,叫病人家属给医院要钱为要挟,索取该医院现金1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温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方法,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中温伦已退回赃款,犯罪情节较轻,能够认罪,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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