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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尝试建立金融集中查询系统打造执行联动平台
发布时间:2011-10-31 16:51: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茶莹 唐时华)
2011年10月28日,云南“在滇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此次座谈会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云南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会同在滇开展金融业务的国内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联合召开的。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省监管局的相关人员及在滇开展金融业务的国内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了《在滇商业银行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公约》,并就尝试建立“集中查询模式”,打造高效执行联动平台等相关问题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介绍,云南三级法院每年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大约在6万件左右,其中最后能真正全部执行到位的情况并不十分理想。以2011年为例,至9月,云南全省共受理执行案件33482件。法院执行工作仍然面临着相当严峻的形势,部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从而造成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被执行财产难处分的现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实现,不仅损害了司法权威,也造成了社会诚信的滑坡。目前,分散查询机制的模式已远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和法院的需求,比如在云南省开展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就有22家,这还不含外资银行、各村镇银行以及全省130多家独立法人的农村信用社,在不同银行、不同网点开设有10个账户以上的被执行人比比皆是,甚至有的被执行人开设有300多个账户,账户遍布省内外。同时,开户手续方便,当事人可在异地不同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转汇款可瞬间完成,而人民法院对账户的查询、控制手段有限,对不同的金融机构不能相互查询,而且在金融机构的一个营业网点不能查询被执行人在该金融机构其他网点的开户及存款情况,法院查询、冻结、扣划必须到银行现场办理,这此障碍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同时给被执行人迅速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开了方便之门。 许前飞认为,金融和司法有着共性,流通性是金融的本质,在民事司法领域,司法的最重要功能就是保障正常的流通。同时,金融和司法是支持国家的两大重要支柱。基于这两点共性,司法与金融的密切合作和联动,一定会建立司法与金融互利共赢的局面。云南法院此次尝试建立的执行集中查询机制,加强与银行的协助配合,实现对被执行人在银行开户及存款余额的查询和信息共享,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途径。 云南积极探索建立“集中查询模式”,主要内容为银行将分别开设统一的司法查询窗口,为法院提供定点集中查询服务。在法院提出查询申请后,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系统锁定被执行人账号、账户余额等信息情况,向法院及时反馈,使法院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依法冻结“老赖”存款。同时,法院和银行对查询信息的安全问题作出严格规定,双方指派专人从事此项工作。为方便查询业务对接,在20多家银行的法律法规部门和法院执行局分别设立一至三名联络员,负责办理执行案件中查询银行存款等事宜,查询的具体操作模式通过网络进行。 在座谈会上记者获悉,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云南将立即在全省全面开展集中查询被执行人开户及存款情况,尽快将集中查询机制付诸实施。以规范查询方式,提高查询效率和准确率,提高执行效率和案件执结率,尽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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