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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割通信电缆 五惯犯再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1-11-01 09:59: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褚宏泉)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荣等人的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张荣、宋平、何彬、王文喜、余小伟五人都曾经因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但他们出狱后不思悔改,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多次盗割通信电缆,再次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经审理查明:张荣等五被告人自2010年2月23日起多次在夜间盗割通信电缆。其中被告人张荣参与盗窃44起,计价值357218元,其中盗窃未遂42720元,参与破坏电力设备一起;被告人宋平参与盗窃42起,计价值348903元,其中盗窃未遂42720元;被告人何彬参与盗窃2起,计价值21766元,其中盗窃未遂11868元;被告人王文喜参与盗窃2起,计价值22131元;被告人余小伟参与盗窃3起,计价值14558元,参与破坏电力设备一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荣、余小伟结伙破坏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公共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一审判决张荣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余小伟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宋平、何彬、王文喜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公共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决被告人宋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何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被告人王文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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