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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1-11-01 15:45:44


法官为当事人办理退还诉讼费手续。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剑琪)   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不断丰富学习载体,紧密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主题教育活动,从细化为民服务入手,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一站式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该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自觉搭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落实社会管理服务新举措,积极妥善地审理和执行好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同时,该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各项审判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组织法官干警主动深入一线开展巡回审判,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该院共减免诉讼费4.96万元,适时召开执行积案兑现大会2次,兑现执行案款34.711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8万元,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有效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巡回审判376次,调解结案376件,使7万余群众接受了法律宣传,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纷争,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使当事人自觉息诉罢访,杜绝了信访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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