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龙陵法官到监狱巡回调解案件
发布时间:2011-11-01 16:11: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仁良)
因为一方当事人在监狱服刑,近日,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赶到保山监狱,在狱中进行开庭审理,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的离婚纠纷。
原告陈云如与被告陈启明于1996年3月15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两个女儿,长女现年14岁,次女取现年13岁。2006年被告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现在云南省保山监狱服刑。被告服刑后,原告在家与被告父母相处中会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被告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原告结婚时从娘家带来的家庭用物及其他生产生活用具,无夫妻共同债务。现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由于被告在云南省保山监狱服刑,龙陵法院的法官落实了被告服刑的具体地点,驱车来到监狱,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诉讼材料,后经过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双方都同意当日在监狱开庭,于是法院决定当日在监狱对双方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过程中,经过调解,被告深刻反省自己,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自己的刑期还很长,妻子也还年轻,希望妻子能找到一个好的归宿,同意了妻子提出离婚的要求,本案调解结案。 同时,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也再次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希望被告不要因离婚背上思想包袱,鼓励其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责任编辑:
周翔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