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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虚开发票四千万 三家公司及五人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1-11-02 08:47: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裴冀鹏)   为骗取国家税款,几名被告人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巨额税款。近日,三家单位、被告人毛某、范某、徐某、赵某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周某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被告人毛某于2007年5月经徐某介绍认识赵某,后通过赵某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北京鑫源顺兴科贸有限公司为北京派诺蒙电气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张,价税合计人民币五十一万五千四百七十八元;被告人周某于2010年5月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目的收购北京光华辉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光华辉创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人范某于2010年9月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北京光华辉创商贸有限公司为北京美创西伯瑞传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价税合计二十三万一千二百元,为西伯瑞制动器(天津)有限公司虚开发票四张,价税合计四十四万一千一百八十元;被告人周某于2010年9月为向他人出售伪造发票牟利,低价购买伪造发票三十张,面额四千七百三十万一千五百三十八元四角九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北京派诺蒙电气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西伯瑞制动器(天津)有限公司、北京美创西伯瑞传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毛某、范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赵某在明知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情况下,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在明知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情况下故意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故意出售伪造发票,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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