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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装修邻居大打出手 受伤人员诉赔偿
发布时间:2011-11-02 09:23: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爱琴 潘丽平)   楼下住户担心楼上装修影响其楼面安全,双方和谈不成大打出手,导致楼下住户三人受伤,日前,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这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蔡慧明、敖志红系夫妻关系,原告兰秋女系蔡慧明的母亲,均为楼下的住户,三原告诉称,2011年9月25日下午,原告发现被告张玉姣叫人往隔热层(即原告的楼上)运送砖头和瓷砖等重型材料用来装修,担心自己的楼顶会因隔热层用重型材料装修而开裂、漏水,影响自己的居住,就劝被告不要采用重型材料装修,在劝说过程中,双方发生扭打,期间被告张玉姣叫来被告张建涛等人,被告张建涛等人到后,也参与到打架中,致三原告身上多处受伤。后因有人报警,等民警赶到后双方才停止打架。三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数千元,其中原告敖志红被打致骨折,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三原告认为,自己受伤住院治疗,是因二被告的侵权行为所致,二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计5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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