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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丈夫脾气暴躁分居三年 妻子诉离获准
发布时间:2011-11-02 09:30: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白利利)   丈夫脾气暴躁并经常与妻子吵闹打架,妻外出打工分居三年起诉离婚获准。11月2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判决准予原告刘小花与被告胡勇离婚

    原告刘小花与被告胡勇经人介绍于2003年上半年相识谈婚,2004年初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2005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05年1月生一男孩名叫胡小文,现随被告一起生活,婚后由于原、被告双方性格差异较大,被告脾气暴躁,经常与原告发生争吵闹并打架。2008年3月,原告不堪忍受这种吵闹打架的生活,为躲避被告外出打工与其分居至今,2011年7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自愿结婚,但双方性格差异较大,且被告脾气暴躁,致原、被告无法共同生活,分居时间较长,经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此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男孩由被告抚养,原告一次性负担抚养费10000元。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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