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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挡人路发生争吵 为义气参与打砸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02 15:18: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朋友的摩托车停在路上挡住他人路过发生争吵,不但不劝解反而参与打砸。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肖群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3个月。

    2009年2月8日下午,康某(已判刑)骑一辆摩托车停在路上,刚好李某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途经此路段时挡住过不去,双方由此发生争执。与康某在一起的被告人肖群华出于朋友义气便伙同康某等人一起上前拿甘蔗殴打李某、持石头砸面包车挡风玻璃,康某等人欲离开时。李某便上前拉住康某,康某随即拿出一把菜刀将李某砍伤。经鉴定,李某的伤势为轻伤甲级,被损坏的面包车挡风玻璃价值为260元。案发后,被告人肖群华与同案人共同赔偿李某的经济损失20000元。2011年5月,被告人肖群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群华无视国家法纪,破坏社会秩序,伙同同案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甲级,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具有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与同案人共同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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