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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母亲抚养 16年后父亲争夺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1-11-02 15:46: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乐)   1993年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开始过同居生活。后生有一子。5年后两人分开生活,孩子一直由母亲抚养。16年后父亲争夺抚养权。近日,北京市房山法院受理了这起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朱某诉称,其与妻子汪某于1993年没有登记结婚,开始过同居生活。两年后生有一子洋洋(化名)。1998年双方分开生活,洋洋和汪某一起生活至今。现在朱某认为洋洋与其一起生活有利于学习、生活及成长,现要求洋洋由其抚养。

    汪某表示,同意洋洋由朱某抚养,但是朱某要给一笔扶养费。汪某还称,其和朱某同居期间发生了车祸,直到现在王某也一直吃药。汪某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每个月连200元的抚养费都负担不起。此外,汪某和朱某同居期间建造了房屋,现在已经拆迁,所以汪某认为拆迁款应该有她的份额。

    该案定于2011年11月9日在房山法院公开审理。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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