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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喜获“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1-11-03 09:39: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邢黎静 王颖)
在2010年司法工作中,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据悉,此项荣誉在安阳法院系统仅此一个。
近年来,龙安区法院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坚强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下,在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始终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近三年来,该院共依法审(执)结各类案件5054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555件,民商事案件2689件,行政案件49件;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567件,执结标的13715.36万元(含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94件,执结标的285万元)。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以来,该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先进集体、全市优秀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先进集体、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执法巡视工作先进集体等55项荣誉,同时有15个庭室荣获46项省、市、区集体嘉奖,54名干警受到中央、省、市级表彰。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求真务实,近几年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该院党组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增强党组成员立足本职工作,胸怀全局、团结一致的大局意识,确保了领导班子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较好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为全面做好该院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工作中强调分工负责基础上的互相配合,带头深入审判执行工作一线,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全院干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守法纪、廉洁奉公,在审判工作岗位上,消除私心杂念,严格照章办事,决不在法纪面前越雷池半步,近几年无发生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动摇。司法为民,要求全院干警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意识,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每一环节、体现到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真正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司法为民所带来的实惠。 2010年以来,龙安区法院积极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全年共对27件特困刑事、民事、执行案件33名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实施司法救助41万余元。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193件,其中利用巡回法庭、假日法庭深入到案发地开庭审结民事案件232件,调撤案件986件,调撤率82.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23件,调解率100%,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三是合力解决信访问题,有效缓解信访压力。该院以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立足龙安区实情,狠抓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2010年省委政法委巡视组共交办全市法院系统412件案件,交办龙安区法院仅3件,占交办案件总数的0.79%,信访量全市最少;巡视组交办案件数较2009年比,降低了93.88%,有效减轻了信访历史包袱。 四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该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加大力度,丰富形式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在巡逻过程中成功处置了2起恶性事件和意外事件,走访群众98763人,发放警民联系卡25460张,向群众发送温馨短信9937条,密切了警民联系,公众对该院执法满意率名列前茅。 面对今后工作中的机遇和挑战,该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决心通过努力,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全面推进全院工作科学、高效、协调、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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