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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官进村入户立案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1-11-03 09:49:33


上门立案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海涛 郭红先)   为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宗旨,体现司法便民措施,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团林法庭采取了灵活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团林人民法庭定时、定期进村入户现场进行立案,省去了当事人来回往返的时间,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解决有些上班族没有时间到法庭进行立案的问题,该庭采取了假日立案和早市立案,在节假日和规定上班时间前到法庭进行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对来法庭立案的当事人进行立案指导,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现场检查,对于需要补充证据和材料的,对起诉状中的用词也适当进行指导,尽量使来立案的当事人在诉状中减少易引发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用词。对于一些争议不大的小额借贷、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尽量深入案发地进行调解。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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