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高速路货车追尾 儿驾车致老父死亡
发布时间:2011-11-03 16:36: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启侠 褚宏泉)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朱田祥因在高速路驾车肇事,追尾前方同向行驶货车造成坐在其车内的老父亲当场死亡、两车及货物不同程度损坏,一审被判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

    2011年6月16日6时10分,被告人朱田祥驾驶苏JTU1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宁洛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界阜蚌段上行线232KM+800M处时,追尾前方同向朱林驾驶的皖S1983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后尾部,造成苏JTU1XX号车内乘客朱从义(被告人朱田祥父亲)当场死亡、两车及货物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朱田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蚌埠市交警支队法医鉴定:朱从义系交通事故导致闭合性胸部挤压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田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认罪态度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