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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法院“四为”营造为民司法新亮点
发布时间:2011-11-04 10:32: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姝)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把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采取“四为”举措,努力营造为民司法新亮点,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人民满意度。
能动而为,打造方便群众诉讼新平台。大力推进“文明立案窗口”建设,实现了“咨询、导诉、立案、缴费、传递诉讼材料”“一条龙服务”。设立导诉员,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引和释疑;实行诉讼风险提示、举证指导、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引导当事人正当行使诉讼权利;建立诉讼材料传递室,方便当事人提交诉讼资料;安装POS银行卡缴费系统,避免当事人往返银行缴费,大大减轻了群众诉累。 延伸而为,打造化解基层纠纷新机制。以便民诉讼巡回审判站为依托,取得乡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支持,构建纵横联系的基层纠纷化解网络。目前已在跳蹬镇建立了便民诉讼站,落实专门办公场所,派专人定期到该站点调处纠纷。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商请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村民委员会等机构有效协调,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模式,发挥乡亲乡情的作用,促进当事人协商和解,充分运用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多种方式解决基层矛盾纠纷。 和谐而为,打造专门纠纷调处新亮点。根据审判实际的需要,建立了专业巡回审判法庭。先后在大渡口交巡警支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在区工商局设立消费者维权巡回审判法庭,在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劳动争议巡回审判法庭,实现了行政处理与法院诉讼的有效衔接,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也整合了司法与行政资源。例如涉及到消费者维权案件,法院可与工商局消委会一起组织协调,协力定纷止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迎难而为,打造破解执行难题新环境。以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手段,努力破解执行工作中的“人难找”、“财难寻”的两难困境。与大渡口区检察院、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依据执行案件需要,可由公安机关通过身份信息系统,协助查询并提供被执行人信息资料、下落等相关信息,拓宽“找人”途径;召集工行、建行等驻区金融机构召开协调会,确立银行协助执行中批量查询、定点定人、全市银行普查的联动查询机制,提高“寻财”效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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