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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五项措施确保人大监督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1-11-04 10:55: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晓华)
近年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创新自觉接受监督的方法和工作机制,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到实处。
一要健全监督长效机制。按照《监督法》和最高法院《关于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就向人大报告工作、办理意见建议、接受人大工作检查等方面制定完善的制度,把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建立专门机构,完善联络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与人大常委会的联络工作,形成全院上下一盘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二要及时主动报告工作。在人大对法院监督工作中,法院要主动接受人大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评议、队伍建设的意见反馈、个案监督等工作。除每年一度的工作报告外,还应就法院全面工作做定期汇报,专项工作随时汇报,人事任免等工作要做好事先报告;对社会热点以及民众比较关注的民生问题,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案件审理、执行,法院在执行政府重大决策可能产生社会矛盾,当地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方面,以及法院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都应随时向人大汇报,使人大代表认识、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三要极积办理意见建议。每年“两会”期间,派员分赴各代表团讨论地点,收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转办函,建立登记、查处、督办、报告、归档的办理流程,根据所涉及的问题,由各分管院长督办,落实承办人负责,定人包案,实行署名答复和报告制度,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并以此作为法院工作改进的切入点,在规范司法行为的同时,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正,搞好队伍建设,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四要主动拓宽监督渠道。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除经常性的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针对性地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并逐条落实外,还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进行庭观摩。通过向人大代表送阅《法院信息》、《案件传真》等方式,多渠道汇报法院工作情况,确保人大代表更全面地掌握法院工作动态,争取理解和支持。 五要创新开展联络活动。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变被动联络为主动联络、变单一联络为多样联络、变局部联络为整体联络,走出与代表联络的特色之路。要与各级人大代表建立畅通、长效的沟通渠道,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代表意见,以改进和推动法院工作。要做好人大代表列席审委会工作。选择部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案件讨论充分、处理得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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