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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后妻子半年不归 丈夫诉离被驳
发布时间:2011-11-04 16:42: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游建平)
2011年11月3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刘云胜的诉讼请求,不准予原告刘云胜与被告熊芬离婚。
法院查明,原告刘云胜与被告熊芬于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谈婚,2006年按习俗结婚,2007年生育一男孩,同年补办了结婚登记,2008年又生育一女,婚后,原告刘云胜与被告熊芬为家庭琐事吵闹,2011年3月被告熊芬离家外出至今下落不明。2011年6月22日原告刘云胜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熊芬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尚可,婚后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现被告虽下落不明,但双方失去联系时间较短,目前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理由不充分。故法院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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