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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廉政准则》
发布时间:2011-11-07 16:37: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力 聂晓梅)
为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云南省绥江县人民法院召开院党组会议讨论制定学习方案,及时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廉政准则》。
该院院长罗朝碧在《廉政准则》学习动员讲话上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对待,深入学习讨论,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抵挡得住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通过学习在思想上警示自己,行为上约束自己,使自己的廉政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廉政准则》条文;二是与全体干警签订了《绥江县人民法院廉政准则承诺书》和《法官干警党风廉政承诺书》;三是结合近几年来一些地区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而受到惩处的案例告诫大家:《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四是给法官干警的家属寄送助廉信,让干警家属与干警一起构筑廉政“防腐墙”;五是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党组成员撰写了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六是以考促学,组织开展《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正是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过程中,该院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具体可行的学习措施,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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