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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替他人行贿牵线 构成介绍贿赂罪领刑
发布时间:2011-11-09 16:11: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毛迎 兰国艳)   为了让涉嫌盗窃罪的侄子减轻处罚,临颍县的陈某想找人“跑跑事儿”,陈某乘坐了高青林驾驶的出租车,高青林听说陈某的烦恼之后,为其牵线搭桥认识了警察杨某,促使陈某向杨某行贿3.8万元,结果杨某因犯受贿罪落入法网,高青林也难逃法律的制裁。11月3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介绍贿赂罪判处高青林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40多岁的高青林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09年年底的一天,高青林拉载乘客陈某从临颍县返回许昌市区。途中高青林获悉陈某的侄子因涉嫌盗窃罪被司法机关查处,遂向陈某表示自己认识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二级警司杨某(已判刑),可以让杨某帮忙处理陈某侄子涉嫌犯罪的事情。随后,高青林驾车拉着陈某找到杨某,并让双方互相留了电话号码。

    次日上午,高青林与杨某一起与陈某等人碰了面,陈某向杨某行贿3万元。之后陈某又先后两次向杨某行贿共计8000元。在此期间,高青林趁机向陈某索要好处费4000元(案发后已追缴)。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青林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已构成介绍贿赂罪,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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