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正光)
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等风险岗位设立廉政监察员作为“前哨”,通过依托教育、制度、文化、监督的廉政建设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廉政审判机关,办案作风有了明显提高,当事人对法官信访投诉大幅下降,实现了审判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促进。今年1至10月,该院一审裁判息诉率高达99.5%,实现廉政信访零投诉;并有12名法官和4个集体受到省、市法院和地方党委表彰,因廉政问题受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仍然保持零记录。
针对法官处于社会纷争的焦点中而使职业充满无限的风险现状,为防范和杜绝审判、执行人员在审判纪律作风方面出现问题,该院在各审判、执行部门均配设一名廉政监察员作为廉政“哨兵”,与部门领导一起,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审判纪律作风进行日常监察。该院规定,廉政监察员对于在监察中发现所在部门工作人员的小问题,可以采取打招呼或下发《监察通知书》的形式,及时提醒改正;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或在办案过程存在“吃、拿、卡、压、要”严重违纪行为的法官,廉政监察员有权向监察部门甚至党组会提出建议,依法对犯有错误的审判、执行人员作出相应处罚。
廉政监察员监察的重点为本部门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以及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办案、违规收费等情况。廉政监察员通过接访、拦访、回访和暗访当事人或来访群众,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或收集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厘清有关工作人员纪律作风错误性质,按廉政监察程序进行处理,确保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尽早处理,把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通过把对法官的监督关口实行前移,使一些苗头性问题得到了及时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