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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晋升省一级
发布时间:2011-11-11 09:55:17


考评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蔡梅风 黄志霞)   11月9日上午,受江西省档案局委托,赣州市档案局、石城县档案局和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考评组一行八人,在赣州市档案局副局长刘晓琳的带领下来到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该院档案规范化管理晋升省一级标准进行达标考评。此次考评通过听、看、议、评等环节,考评组一致认为该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已经达到了省一级标准。

    对照省一级档案达标验收标准要求,考评组一行首先听取了该院档案管理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然后对档案室进行了实地检查,认真查看了档案库房、档案工作室以及档案管理制度、台帐和信息化管理、安保措施等方面建设情况,并对档案案卷按要求随机进行了评审。随后,经过考评专家组的评议,一致认为该院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标准,评审得分96分,顺利通过评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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