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文化> 文学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hold”住书记员流失的脚步
作者:韦莉芬   发布时间:2011-11-14 15:18:02


    在法院办案过程中,书记员不可或缺,他们承担着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归档、送达等一系列程序性事务工作,是法官的“左膀右臂”。一个高素质、熟练型的书记员,能让法官在办案时感到得心应手,反之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毫不夸张地说,书记员司法能力的高低,影响着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但当前,书记员队伍大量流失,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上世纪90年代,那时的书记员可以经直接任命或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晋升法官资格考试等方式被任命为法官,能够转换身份成为法官让书记员们看到了希望,选择离开法院的很少。2003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与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出台《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招录聘用制书记员。但该批书记员招录时门槛偏低(大专以上),其通过司法考试后能否任命为法官尚不明确,工作积极性不高,通过各种途径离开法院系统或转为从事法院内部其它辅助工作。近几年通过省级优秀法律人才考试录用的书记员,大部分符合条件者经组织考察已被任命为法官;小部分人因自身期望值与现实待遇及职业目标定位存在落差,选择离职。除此以外,自主招聘的临时书记员由各法院自行承担其工资等费用,招聘到的人员只是为暂时解决工作问题,因待遇相对较低,又无编制保证,其综合能力不强,稳定性差,一旦有其他更好的发展机会便会离开法院。

    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是一项艰辛、严谨、细致的工作,需要高素质的法官和高水平的书记员密切配合才可能高效办案,两者缺一不可。由于书记员不断流失,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比例出现大幅度失衡,将严重影响到审判质效。面对书记员流失的现状,相关部门急需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留住他们,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曾经朝夕相处的身影日渐远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