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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谈生意真下贼手 四湖南人入皖行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1-15 16:21: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秦红霞 萧岚)
一人拿事先写好的订货单与店主商谈以吸引店主注意,两人趁机入店偷盗电线,另一人驾车在外等候,四名湖南小伙入皖流窜作案,专盗电线。日前,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安徽省旌德县法院依法判处十一个月到二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均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2011年4月17日,被告人伍贵祥、颜分军、苏卫星、祖泽林来到安徽省泗县一家五金店,祖泽林将车停在该店附近等候,其他三名被告人进入店内,伍贵祥拿着一张事先写好的订货单假意与店主商谈购买电线以吸引店主的注意力,颜分军与苏卫星则趁机将店里12卷电线盗出送到祖泽林停放在附近的轿车内,之后四人驾车迅速逃离。经鉴定,该12卷电线的价值为5380元。 2011年4月25日,四被告人驾车来到安徽省旌德县一五金店,采用上述相同手段将存放在店中的8卷电线盗出后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该8卷电线价值为2400元。同日,伍贵祥将上述盗窃所得价值共计7780元的20卷电线通过某物流公司发往广东省佛山市,卖给事先联系好的黎某(另案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贵祥、颜分军、苏卫星、祖泽林共同盗窃他人价值7780元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伍贵祥、颜分军分别在假释考验期满及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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