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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信访工作出实招求实效
发布时间:2011-11-15 16:28: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商志强 李保全)   目前,针对涉法、涉诉信访量大,反映问题复杂,信访主体多元化等严峻形势,河南省孟州法院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形成抓信访、保稳定、促审判、强队伍的良性循环,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转轨道,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结合该院实际,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每一位干警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人人都是信访主体的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的“三千”精神,克服畏难情绪,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接待、文明办案,始终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切实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量避免上访案(事)件的发生。

    完善机制,把握主动。孟州法院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从内部找不足、查原因,完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重点解决赴京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难点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首先,严格规范信访案件办理程序,确保办理质量。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都逐一立案调查核实,并约请上访人,达成初步意见,确保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努力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尽可能做到初信初访一步处理到位,避免发生重信重访、越级上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重信重访案件,通过开展“下访连心”和“乡村夜话”活动,变当事人上访为法院工作人员下访,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汇报,带队深入信访人家中现场协调、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减少了当事人越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第二,完善不稳定因素排查机制,防患于未然。继续强化院长接待制度,变“院长接待日”为院长日接待,公布院党组成员的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全天候接待当事人来访,现场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坚持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研究信访动态和重大信访案件,制订信访措施,特别是在重要节日和各级重要会议敏感期间,要对各种涉法、涉诉不稳定因素进行研究、排查,确保社会稳定;深化案件回访制度,针对婚姻、土地承包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审结后,承办人三个月内要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判决效果,把握当事人思想动态,及时制订措施,消除不稳定因素;设立便民服务岗,坚持值班法官巡查制度,每天由一名法官佩带值班标志,在法院机关进行值班巡查,随时指导当事人的诉讼,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消除当事人的疑虑,收集并记录当事人的各种反映,及时向有关庭室和责任人进行反馈,防患于未然。第三,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机制,建立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协调制度。在每月10日、20日,孟州法院都积极主动安排主管院长及有关庭室负责同志参与市委、市政府领导接待活动,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予以现场答复,及时引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同时,院党组成员坚持参加每周三的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定期轮流公开挂牌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受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确保尽快依法妥善解决,避免群众盲目上访;对已经发生的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等信访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召开案件协调会,逐案研究解决方案,合力攻坚,尽可能地减少负面影响,及时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处理到位,使90%以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突出重点,健全网络。孟州法院以当事人反映强烈,矛盾容易激化,上级领导及监督部门批办、交办的涉法上访为重点,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干警个人信访档案,实行过错追究,与干警的晋级、晋职挂钩。对因拖延、推诿、失职等不负责任行为导致当事人越级上访,特别是赴京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孟州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孟州市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信访案件的处理上,按照信访问题的不同性质,将信访分为审判性信访和行政性信访,分别制订了《孟州市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复查听证制度》和《孟州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听证、信息报送、案件回访、领导包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信访网络,将这两种性质的信访案件办理程序纳入案件审限管理,使信访案件的办理有章可循,彻底解决了当事人申诉难问题,将当事人吸引在法院,问题解决在法院,从而减少了越级上访和多部门上访。以正在推行的“下访连心工程”和“乡村夜话”活动为载体,分阶段、有重点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扭转涉执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提高处理涉执信访工作能力,孟州法院一方面抓好源头治理,减少新的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改进和完善涉执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处理涉执信访案件的能力,出台《孟州市人民法院处理涉执信访案件实施方案》,对所有涉执信访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定人员、定期限,实行合议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及时办理涉执信访案件;针对涉法案件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恶性上访、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制定《孟州市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健全信访网络,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特别是在全国“两会”及其他非常期间,确保人员到位、通讯畅通,提高及时处置信访突发事件的能力。

    分类解决,增强实效。孟州法院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针对信访反映的不同情况,分别拿出切合实际的处置方案,保护依法信访,坚决打击违法上访。针对信访人反映审理方面的问题,对案件尚未审结的要及时妥善处理,对不宜快审快结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争取谅解,达成共识;对可能引发上诉的敏感案件,严格依法审理,讲究工作方法,切实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坚决避免形成新的上访;对案件已审结的,认真进行反查,吃透案情,该依法纠正的,及时进入再审;对待信访老户,坚持把思想疏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组织干警耐心向他们宣讲法律、政策,会同信访人所在乡村干部共同做好稳定工作的同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司法救济力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如史某、郭某两个上访老户在拿到执行救助款共2.1万元,缓解其生活实际困难后,现在已经停访息诉;对于屡教不改、无理信访且已触犯刑律的,则严惩重处。如依法将多次无理上访老户崔某报送劳动教养2年,维护了法律尊严,震慑了少数不法分子,进一步规范了上访人员的行为,维护了信访秩序。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依法信访意识。根据孟州涉法、涉诉信访的实际情况,孟州法院把教育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遵守信访秩序,提高依法信访自觉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保先”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5月1日《信访条例》正式生效为契机,组织干警走上街头,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开展《信访条例》等信访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注重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说法 ,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进一步规范上访人员的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同时,通过开展“下访连心”和“乡村夜话”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与群众面对面开展交流谈心活动,广泛了解社情民意,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增强村民的法制意识,及时、妥善处置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消除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发生,竭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事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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