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志坚)
无钱打牌,便去河里毒鱼出卖,结果触犯刑律被判刑。11月15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一审判决韩储声、王晓朝、罗宗海、罗盛奇、黄兴金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5月22日,被告人韩储声、王晓朝、罗宗海、罗盛奇、黄兴金因无钱打牌,黄兴金提出去河里毒鱼,得到了其余四被告人的积极响应,随后被告人韩储声、罗宗海准备好中等毒农药甲氰菊脂150瓶,王晓朝、罗盛奇将捕鱼工具竹阀等运至于田镇康屋段河边。当晚6时许,五被告人携鱼网等工具来到于田镇康屋段河边,罗盛奇乘竹阀至河中心将甲氰菊酯农药倒入河中,稍后,被告人韩储声、王晓朝、罗宗海、罗盛奇、黄兴金在河中捞鱼,共打捞得鱼200多斤,并于次日销售获利746元。五被告人毒鱼导致遂川县部分河段内的鱼大面积死亡24100公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万多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储声、王晓朝、罗宗海、罗盛奇、黄兴金违反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五被告人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韩储声、王晓朝、罗宗海、罗盛奇、黄兴金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