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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中院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1-11-17 09:44: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君相)
第二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近日公布,全国3558个法院中有仅40个法院获此项荣誉称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为此次重庆市唯一一家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的法院。这是该院继获得最高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先进集体”、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后取得的又一殊荣。
长期以来,重庆三中法院坚持“文化兴院”,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从审判文化、管理文化、廉政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六个层面全方位打造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塑造干警为民司法理念,提升法院管理水平,使法院的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近五年来,该院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34项,先进个人76人次,有33人次的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有5人次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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