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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追赶劫匪撞死路人被判拘役又赔40万
发布时间:2011-11-17 14:11: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谌平)   为夺回犯罪分子抢夺其妻子的黄金项链,被告人吴润国开小轿车飞速追截骑摩托车逃跑的犯罪分子,致使两车相撞导致路人饶某当场死亡。11月15日被告人吴润国家属与被害人饶某的家属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由被告人吴润国赔偿被害人饶某经济损失40万元。11月17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吴润国拘役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28日13时58分许,被告人吴润国驾驶赣FW3982号轿车沿昌厦公路由北向南追截抢夺其妻项链的犯罪分子驾乘的无牌二轮摩托车,追至昌厦公路广昌县甘竹镇罗家村罗家堡路段时两车发生碰撞,摩托车在倒地后被赣FW3982号轿车向西侧路外推移,两车在推移过程中又将道路西侧行人饶某撞倒,造成饶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吴润国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润国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追截抢夺其妻项链的犯罪分子驾乘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吴润国在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润国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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