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詹菊生)
广泛宣传和积极适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是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今年在构建大调解格局、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模式转型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截止于今年10月底的司法统计数据表明,10个月来,该院根据纠纷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已经对25件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形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都及时作出了确认决定。由于基层法庭在工作模式转型中走出法庭,进村入户,使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广为农村基层组织和百姓知晓,这20多件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延伸到了全县15个乡镇的2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依法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同时,该院还应纠纷双方当事人及行政职能机关的请求,尝试对1件行政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所有经过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含1件行政调解协议)都收到“遵守若言、履行到位、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该院以宣传、适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庭对接基层的作用,立足于以构建大调解格局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旨在实现化解社会矛盾“最后一道防线”与“第一道防线”的无缝对接。为收到服务前移、指导好人民调解的实效,该院坚持了巡回办案与宣传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相结合,指导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相结合,司法调解主导与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协理员联动调解相结合,分片集中培训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与个案指导应约协助相结合这“四个相结合”的工作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开辟了更为便捷、更为经济、更为百姓乐于接受的解纷绿色通道,该院也因之呈现出受理案件量明显下降的好势头。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00件,较上年同期受理508件下降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