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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讪攀亲认老乡 套近乎原是为诈骗
发布时间:2011-11-18 16:42: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小会)
长途汽车上主动与乘客搭讪,原来是蓄谋行诈骗。近日,重庆市梁平县法院审结了陈殷川诈骗一案,判决被告人陈殷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09年6月14日10时许,被告人陈殷川在重庆至梁平的长途汽车上,主动与乘客李山逸搭讪,以攀亲戚、认老乡并谎称自己时龙门镇拱桥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等方式,骗取李山逸信任。在梁平县中心汽车站下车后,被告人陈殷川告知李山逸自己有便车,并以单位买电脑差钱为由,骗取李山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一张及密码,后在梁平县石马山转盘中国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走现金7900元。时隔两年,2011年7月5日,被告人陈殷川在重庆市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融汇平台投案,并退清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殷川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其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和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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