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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四个机制”提高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
发布时间:2011-11-21 14:37: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国勇)   为提高一审案件调解率,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依托帮带推广、全程调解、重点案件通报、联动调解“四个机制”力促该类案件调解。

    一是帮带推广机制。通过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给年轻法官传授调解经验等举措,推广典型经验,激发法官调解积极性,力求从整体上提高民事法官调解技能。

    二是全程调解机制。制定庭前、庭上、庭后调解规范,从收到案件开始即展开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前移后延”,做到庭前调、送达调、庭审调、庭后调,甚至宣判之前仍然不放弃调解,使调解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

    三是重点案件通报机制。针对重点案件实际情况和大局要求,要求突出调解工作重点,做到矛盾易激化案件着重调、群体性案件着重调、有上访苗头案件着重调。要求分管领导、庭长、承办人员层层把关,变“被动调解、关门调解”为“主动调解、开门调解”,追求纠纷的最佳解决方案。

    四是联动调解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根据个案情况,主动邀请相关机构与人员参与调解。例如,在土地补偿纠纷案件中邀请乡镇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调解;在涉及交通事故的案件中邀请交警参与调解。通过“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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