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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践
发布时间:2011-11-21 16:21: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高产 王国战 付子亮)   今年以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立足执法办案根本,找准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突破点、着力点和结合点,在参与社会管理实践中主动作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加快社会法庭工作步伐,为“和谐襄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该院将今年定为“审判管理创新年”,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形象。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配齐配强人员。五个人民法庭新建局域网并与机关局域网联通,审判流程管理全覆盖。强化案件质量评查,问责办对全院所有案件件件评查,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予以问责,适时出具案件质量评查专报,对问题归类、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未经问责办评查合格,不算结案,不得归档。建立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例会制度,每月召集审委会委员、各审判庭庭长开会分析、研制审判工作运行的整体态势,实现结案公正、高效、均衡。

    二是完善绩效考评体系。该院将绩效考评作为部署工作、改进工作、完成工作、评价工作的杠杆,确立创先争优的主线,推动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绩效考评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认真总结近两年绩效考评工作的经验和问题,查漏补缺,反复修订全院各部门及法官个人绩效考评细则,既尊重客观规律又符合实际情况。坚持平时考核为主年终考核为辅的原则,实行季度、半年、年终绩效三项考评相结合,防止平时工作散漫年终突击的工作不均衡发展现象。

    三是加快社会法庭工作步伐。该院围绕社会法庭规范化建设,建立社会法庭经费保障、社会法官技能培训、社会法官调解纠纷流程管理、社会法官绩效考评等四项机制,确保社会法庭工作科学快速发展,建成四个示范社会法庭、一个特色社会法庭。把党支部建在社会法庭,党员社会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很多党员主动要求担任社会法官,社会法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社会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竞赛活动,指导社会法官有效调解各类社会矛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之中,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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