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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提前介入”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1-11-22 17:33: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书俊)
为深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内联外合,运用“提前介入”机制,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通过人民陪审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学习等情况进行审前调查,提前做好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工作,引导其帮助犯罪嫌疑人进行心里疏导;提前开展对学校、社区的帮教准备工作,特别是与可能适用缓刑的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学校及其居住的社区进行联系沟通,协助其做好教育、监管计划。 “类型化”民事案件前期调解。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人员参与调解的优势作用,在物业、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等类民事案件中探索多种前期调解机制。 商事纠纷预防工作。从已审结案件中总结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诉讼的发生。 提前开展执行预警机制。在立案的同时与驻区金融机构联系,进行前期预警,通过金融机构查询当事人的存款情况,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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