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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1+2+3”工作法畅通行政审判
发布时间:2011-11-24 15:42: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玉华 刘红连)
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保护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高行政审判的公正与效率,在总结以往行政审判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1+2+3”工作法,做活行政审判大文章,在全县营造“官民”和谐、干群和谐的良好氛围。
畅通1条受案渠道,加强诉权保护。该院继续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深化群众对行政诉讼的了解;同时,准确理解和把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不人为地抬高行政案件的受案门槛,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深化2个规程,不断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新路子。该院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争议案件多元化解操作规程》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规程》二个规程,在规范审判行为、延伸审判职能、提高行政审判能力和服务能力上下工夫,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发展。 理顺清3种关系,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该院理清与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凡涉及行政审判的重要事项、重大案件,都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报告,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确保案件的协调成功与公正裁决。理清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进行专题执法辅导、召开座谈会、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行政机关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理清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消除行政相对人“官官相护”的顾虑,善于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使行政案件审理全过程真正成为摆事实、讲法律、明法理、辨是非的过程,让当事人真正感觉到法院就是说理的地方。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9件,审结23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8件,裁定不予执行2件,已执结46件,并且实现“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受到当地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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