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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盗窃拖拉机 潜逃至今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29 10:48: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洋)   20年前一桩盗窃案,同案犯已获刑,却有一条“漏网之鱼”潜逃20年后终落法网,受到法律审判。2011年11月25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春雪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1991年9月28日晚,被告人王春雪伙同孙重月蹿至怀远县原五岔镇新河村,将村民陈在林家一辆价值4000元的手扶拖拉机盗走。案发后,被盗手扶拖拉机被追回已发还失主,孙重月被绳之以法,但是被告人王春雪却躲藏起来,最终于2011年9月21日被怀远县公安局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春雪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王春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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