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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爬围墙 入园盗窃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1-11-30 10:26: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游建平)
2011年11月28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章波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查明,2006年1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章波伙同曾某等人乘夜深人静之机,携带钢筋钳、钢锯等作案工具,爬围墙进入丰城市工业园泰昌衡器灯具公司、江西港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盗窃3次,窃得电缆线340米,价值30500元。窃后销赃得款16600元,被告人分得赃款2942元。 2007年1月14日深夜,被告人章波伙同高某等人,携带钢筋钳、钢锯等作案工具,乘夜深人静之机,窜到丰城兰丰水泥集团兰江分厂内,伺机盗窃,因未找到铜芯电缆线而盗窃未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波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第二次的盗窃行为未得逞,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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