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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喝酒次日测出醉驾 宿醉者被判拘役1个月
发布时间:2011-12-02 10:25: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洋)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醉酒驾驶案件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秦胜德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1年10月9日晚10点左右,被告人秦胜德在家吃饭时喝了半斤白酒,至次日凌晨才休息。第二天上班后,单位经理吩咐其开车到怀远徽商银行拿对账单。上午10点半左右,当其行至怀远县禹王路某路口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29mg/100ml,然后又被送到医院抽血化验,血乙醇检测结果为117.377mg/100ml。后交警讯问时其称:驾车时意识清醒,没有想到睡了一宿觉,第二天还能查出属于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胜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秦胜德主动坦白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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