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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依托“三网”平台大做“委托调解”文章
发布时间:2011-12-05 16:32: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今年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针对辖区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以及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带来的送达难、调解难现状,依托“三网”平台,建立起纠纷化解新模式——“委托调解”制度,既缓解了长期困扰边远地区法院送达难问题,又提高了调解结案率,确保了案结事了。

    “三网”即在便民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与人民调解员三个网络平台的基础上,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干,充分发挥便民诉讼网络的广域服务功能和人民陪审制度的民主参与功能,将矛盾化解和便民服务的合力最大化。

    “委托调解”制度规定,对起诉到法院经审查适宜委托送达、委托调解的案件,将相关法律文书密封后由原告带回其所在街道、居委或乡(镇)村,交由当地调解员,调解员收到材料后既送达被告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调解不成的,则由法院开庭审理或由法官继续调解。调解成功的则以“按撤诉处理”、“撤诉”、“调解”三种方式结案。该制度既要不增加法院负担,又不影响办案效率。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同时也降低了涉诉信访量,1至11月涉诉信访纠纷案件仅县委交办2件,与2009年、2010年同期相比,呈逐年递减趋势。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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