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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为赔偿金动干戈 法官冒雨唤亲情
发布时间:2011-12-07 13:51: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旭 韦捷)   儿子因车祸不幸身亡后,70多岁的老母亲为死亡赔偿金和儿媳反目成仇,并将儿媳告上法庭。在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反目成仇的婆媳和好如初。

    2010年9月,家住山东省莒南县洙边镇的农民李志俊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事后肇事车主、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按照各自责任,赔偿了李志俊的母亲、配偶和儿子经济损失,共计19万余元。

    为了安慰失去丈夫的儿媳妇,19万元的赔偿金全部由李志俊的妻子领走了。后来,李志俊的母亲多次要求儿媳将其应得部分适当返还给她,但都被儿媳以还了账等各种理由拒绝,为此婆媳闹得不可开交,成了逢年过节都不上门的仇人。

    今年9月,婆婆一气之下将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其应得的赔偿金(赡养费)2万余元。

    12月6日,主审法官考虑到这是家庭内部纠纷,有感情、亲情等调解基础,没有等到开庭,就冒雨到原被告所在的村子,上门做庭前调解工作。主审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打出“亲情牌”,向双方说明:死者生前是这个家庭的经济和精神支柱,发生这样的不幸,原被告在精神上肯定都很痛苦,钱本是身外之物,若最亲的人为了分割赔偿金闹得鱼死网破,也对不起死的亲人。在这个特殊时期,家庭的所有成员更应该和睦相处,相互体谅,共渡难关。

  经过法官长达5个小时,4个轮番的来回做工作,双方对立情绪明显缓解。法官趁热打铁,进一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作出了必要的让步,原告将2万元的赡养费降为1万,另1万元不要了,留给孙子当学费。看到婆婆又有了亲情味,儿媳很内疚地说:“婆婆,都是俺不好,以后俺会好好照顾你,你不用担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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