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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法院“编外法官”作用大
发布时间:2011-12-08 16:42:15


     光明网讯   “今年我已经快80岁了,我虽然有三个子女,但他们条件也不富裕,我这几年的生活费用问题一直都得不到保障,这次到法院来,终于有了一个安享晚年的保障。”日前,刘老太紧紧拉着参与该起案件调解的司法调解助理员,眼睛里饱含着幸福的泪花。这是云南省会泽县法院乐业法庭借助司法调解助理员熟知当地社情民意的优势,深入山区农村当事人家中,调解涉农纠纷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会泽县法院结合新时期矛盾纠纷凸显出的新特点,不断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在建立诉调机制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调解助理员三支队伍调解能动作用。邀请他们参与庭审观摩、疑难案件研讨、庭前指导等法律活动,听取他们对审判工作、便民利民举措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转化成具体的便民举措。选任资深法官作为调解专职辅导员,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法律上的指导和业务上的协助,积极引导案件诉前导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使其适时介入诉前调解工作,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司法调解助理员来自群众的优势,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及时化解社会纷争,促进社会和谐。

    经过努力,法院以和谐方式化解了一大批案件,增进了当事人的信任,增强了群众法制观念,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法院调解各类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291件,调解率为77%,“编外法官”们参与审理或单独调解案件850余件,有600余件案件自动履行。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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