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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法院:司法为民谱华章
作者:区鸿雁 陈明 发布时间:2011-12-12 11:52:20
曲靖市麒麟区位于滇东高原中部,珠江流域的发源地,爨文化的发祥地,是曲靖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域面积1552.84平方公里,下辖11个乡镇街道,人口74万。麒麟区法院现有在职干警105人,年均审结各类案件5000余件。该院突出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法院其他各项工作,加快实现创建现代文明法院目标的步伐,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恪守公平正义的司法原则,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1-11月,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4083件,审(执)结3721件,结案率为90.91%。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共受理民事案件2496件,审结2306件,结案率为92.38%。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高效率审理涉农案件和婚姻家庭案件,全面落实立案“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制度,共巡回办案449次,审结案件449件。 高度重视和解在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和谐统领执行工作,采取“全程跟踪、案例引导、融入亲情、放水养鱼、换位思考”等执行和解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采取“穷尽职权、穷尽执行措施、穷尽可供执行的财产”的“三穷尽”的执行措施,力破“执行难”顽疾。建立、落实“告知执行风险、告知法律后果、告知强制执行措施、告知执行结果”的“四告知”制度,实现了案件承办人联系方式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评估拍卖情况公开、执行进度公开、强制措施公开、执行文书公开、执行投诉及处理结果公开,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委托评估、拍卖、执行款物管理以及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等制度,重点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及以权谋私等问题。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政府职能部门、政法部门、金融部门、新闻媒体在执行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案件和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敢于碰硬,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2次,拘留当事人35人。共受理执行案件883件,执结736件,执结率为83.35%,执结标的3千余万元。 加强调解工作,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积极倡导“和谐诉讼”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自愿、合法调解”原则,牢固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高效益审判”、“高艺术司法”的观念,充分发挥调解在实现矛盾纠纷“案结事了”方面的优势作用。构筑“全程调解”机制,寻找立案前、审理和判决前的一切有利时机促使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实施全员调解”机制,要求审判人员、庭长与院领导共同参与重大案件的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会同工会、交警、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调处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提升了调解成功率,形成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与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齐心协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了调解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和即时清结率“三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两下降”的良好工作局面。共以调撤方式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73件,占结案数的52%。基层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纠纷585件,培训人民调解员2期400余人次。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是当今社会对政法机关的必然要求,也是法院的政治使命。在完成好常规审执任务的同时,不断拓展审判职能,拓展服务职能,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全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强化维稳责任,推进平安建设。积极开展送法到街道、社区、校园、乡村活动,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努力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等司法原则,大力推行“庭前调查”、“圆桌法庭”、“特邀监护人”制度和庭后回访、谈心及开办“学法守法培训班”等举措,把帮教工作向庭前、庭后延伸,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促使未成年犯认罪服法、真心悔改、重新做人。二是未雨绸缪,建立完善矛盾纠纷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对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总结分析、态势把握,对社会出现的犯罪情况动态、民事争议变化、行政行为违法违规和不作为等情况进行预测,对案件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社会矛盾发展变化和社会治安状况,以作为党政决策的依据。对敏感案件、重点案件提前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将社会矛盾、过激事端消解在萌芽状态,为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坚持便民利民,全力保障民权。进一步加强立案窗口的便民服务功能,设立了导诉台,引导群众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积极推出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审判形式,共为困难群众上门立案25次,上门送交执行款物46次计200余万元。整合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窗口和速裁中心的作用,注重立案、调解、速裁等环节的协同,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纠纷处理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四是彰显人文关怀,倾力关注民生。积极利用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执行救助基金、信访救助基金,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需要,为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减、免、缓诉讼费6万余元;为86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五是加强信访工作,努力化解信访积案。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坚持院长定期接待日、信访件办理、案件督办等制度,努力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坚持一手抓积案化解、努力减少信访“存量”,一手抓源头治理、有效控制信访增量,对区法院涉及的信访积案,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领导、落实专人,落实责任,18件信访积案全部在要求期限内办结。六是加大力度,全面清理诉讼积案。对清理出的54件诉讼积案采取定督办领导、定结案时间、定工作要求、定责任追究的“四定方式”进行清理消化,54件诉讼积案已全部化解。 着力提升法官队伍素质 根据社会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与新要求,针对司法权分散、监管不易的现状,更加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司法的规范化,努力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为公正高效规范司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机制保障。 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牢牢把握“确保正确方向、确保司法公正”的党建工作定位,坚持法院党建工作“三级联创”,做到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保公正、树形象,有效推动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一是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意识,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提出意见,推动落实。二是落实“一岗双责”,签订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责任状,把党的建设各项任务予以分解细化,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身上。三是扎实开展“两项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切实引导广大干警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用司法核心价值观确立人生方位。四是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在符合支部设立条件的10个部门成立了党支部。坚持以树牢群众观点为根本,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坚持边学习边整改,着力在走基层、访民情中转观念、转作风、改问题、树形象。五是构建“三级联创”机制,建立了“分级实施、部门创建,上下联动,严格考评、动态管理,实现党组、党支部、党员干警的“三级联创”党建工作机制。创新“五联三创”党建载体,做到主题教育联做,业务工作联动,司法品牌联创,反腐倡廉联抓,工作业绩联查。制定了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确定党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总结典型,示范带动联创。六是构筑起“读、听、看、讲、做”五位一体的党的思想建设工作模式,从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入手,先后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坚定信念、发扬传统、执法为民”、军训、重走长征路、重温入党誓词、读书会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以敬畏之心对待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号召全院干警每月读一本好书,引导干警树立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倡导和鼓励干警不断加强学习,创新法官培训方式,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诉讼调解、法律适用、裁判说理和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高学历教育,并对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及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干警予以重奖。积极组织干警参与论文调研和理论研讨活动;为干警订阅报刊、书籍,建设图书资料室,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推行新进人员到派出法庭、信访窗口、审判执行一线接受锻炼,培养奖励办案能手、到西南政法大学学习培训等做法,着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 认真落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三举并重”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教育力度,组织干警旁听贪污贿赂案件审理、到曲靖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观看电影、征集廉政警句格言等形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健全对权力行使监督制约的机制;聘任了21位 “特邀监督员”,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法活动的监督,促进法院执法水平的提高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与干警家属签订了家属助廉促廉责任书,努力发挥干警家属的助廉促廉作用,提升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与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每月收取风险抵押金的形式警醒干警;每周向全院干警发送一条廉政短信,做到警钟长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有举报就核,有问题就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实行“连坐”制度,干警违法违纪的,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亦承担相应处分。今年以来,对1名干警给予了记过处分,对3名干警给予了警告处分。 通过阅读报纸、观看电视、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杨善洲和陈燕萍同志学习。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身边先进典型为榜样,设立党员示范岗,号召全体干警学习。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组织参加了庆“七一”歌咏比赛、职工运动会、全省法院系统文艺汇演、登山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干警生活。组织党员干警到三元宫、延安等革命圣地参观学习,接受党性教育,使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个人素养,努力营造讲公正、讲廉洁、讲文明、讲奉献的良好氛围。 积极推进法院改革 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做法,大力推行小额案件速裁程序。自4月1日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共适用该程序审结案件35件,当日结案率100%,调撤率100%。二是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聘任特邀监督员,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措施,加强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法院文化、监督法院工作,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三是坚持案件逐案评查、通报制度,支持配合政法委、上级法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进行评分通报。四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使审判流程管理日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五是对量刑规范化改革进行了探索,与公安、检察机关召开了联席会,将量刑的各种情节体现在庭审中、体现在量刑的数表中、体现在判决结果中,努力实现量刑的均衡。六是建立健全了干警执法档案,对每一名干警的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详细记载,定期汇总通报,并将其与个人绩效考核、部门绩效考核挂钩,促使广大干警公正、高效、廉洁地办理每一起案件。七是推行“禁止令”,对两名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分别发出了禁止其在缓刑期间进入网吧、禁止与同案犯交往的禁止令,促进其教育矫正,防止再次危害社会。八是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实现了人均1.3台电脑,安装了审判管理软件,自7月1日起所有案件信息均在网上录入,并对上半年立案受理的案件进行了补录。 大力推进司法民主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措施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持定向联络、分级负责的原则,“请进来”和“走出去”有机结合,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人大代表联络沟通工作机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积极办理人大常委提出的建议案及人大督办的案件。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建设,涉及社会热点、难点、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25名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54件,陪审员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在诉讼服务大厅、麒麟区政务网、区法院门户网上公开了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办案流程等,让当事人和广大群众从司法态度、作风、礼仪、纪律等各方面监督干警。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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