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上饶法院案件监督回访温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1-12-13 14:30: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亚龙)   “你好,案件监督回访表收到了吗?对案件处理有何意见?”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正通过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刘某。这是县法院推行案件监督回访制度的一个缩影。

    为提高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督促法官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廉洁办案,完善法院对案件质量管理,把好管案和管人监督关卡,县法院自2009年11月起推行案件监督回访制度。审监庭和监察室负责案件监督回访工作,采取信函回访、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案件监督回访主要围绕法官的服务态度、办案效率、公平公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进行,每季度对回访情况进行汇总,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回访结果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通过回访,增强法官的案件质量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

    只要是该院受理的除刑事公诉案件外的审判、执行案件,受理立案、通知对方应诉时,当事人都会拿到该院的《致案件当事人的一封信》、《案件监督回访表》以及用于当事人寄回《案件监督回访表》而统一印制并已付邮资的信封。当事人在结案后三天内将填好的《案件监督回访表》装入信封寄回或直接送交监察室。2011年以来,该院共向当事人发放1985份《案件监督回访表》,电话回访105件128人,其中满意率达98.96%,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