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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县也能争第一” 长武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1-12-13 16:57: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孝利)   12月13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国庆一行三人前往长武法院,宣布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的决定》,长武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陕西省长武法院秉承“小县也能争第一”的创先争优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狠抓队伍建设、推进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1年,该院荣膺“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殊荣,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被市中院评为“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法院、案件质量最佳单位、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最佳单位; 2008-2010年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近三年来,有2名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3名干警获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法官”等荣誉,4个部门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执行庭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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