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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驾驶“病车”翻坠山谷致弟弟死亡被诉
发布时间:2011-12-15 15:58: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哥哥驾驶车况不良的货车与弟弟装运圆木翻坠山谷,结果造成弟弟受伤后死亡。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交通肇事案。

    2011年4月14日凌晨,被告人王东东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其弟弟装运圆木由遂川县准备运往浙江省,行驶至于新线曲尺岭下坡路段时,因刹车失灵,车头撞击山体后翻坠至山谷,造成其弟弟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王东东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011年4月15日,被告人王东东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王东东与其弟弟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得到了其弟弟家属的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东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况不良的货车,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东东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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