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学峰 夏娇)
一名刚满18周岁的“90后”,专门盯着投影仪实施盗窃,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居然“得手”4台。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文科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1年3月12日,被告人刘文科趁无人注意之机,采取撬门入室的方法,在江津区白沙镇某咖啡屋,盗窃“雷克塞恩”牌投影仪一台。随后,被告人刘文科将该投影仪销赃获赃款500元并挥霍一空。由于手头吃紧再加上第一次盗窃便轻易得手,尝到了甜头的他再次将目光盯上了体积较小而价值又较高的投影仪上。想到现在的学校都应该采用了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应该配备有投影仪,于是刘文科又将贼手伸向了江津区白沙镇某中学。3月13日晚22时许,被告人刘文科翻窗溜进江津区白沙镇某中学,先后打开三个教室共计盗走了三台松下牌投影仪。对于三台总价值高达三万元的投影仪,被告人刘文科竟以1600的低价转卖并将赃款挥霍。三台投影仪的被盗令校方损失惨重,之后校方专门组织人力加强了夜间对校园尤其是教室的巡逻,当4月16日被告人想再次到学校“光顾”意图再发横财的时候,安保人员在教室内便当场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文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