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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单身女子入住酒店 男子强奸未遂获刑
发布时间:2011-12-19 10:14: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男子凌晨时分与朋友到酒店玩,当朋友离开房间后,见只有一单身女子在房间就欲行不轨。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彭熠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011年6月30日凌晨,被告人彭熠熠与其朋友彭某及被害人钟某一同驾车从乡下来到县城玩。凌晨3点左右,被害人钟某因太晚回乡下家里不方便,就在彭某的陪同下来到一大酒店登记并入住。随后,被告人彭熠熠与彭某也来到入住酒店房玩。后因彭某有事离开房间并驾车回家。被告人彭熠熠见只有其与钟某两人在房间,便意图强奸钟某,在遭到被害人钟某的拒绝后,被告人彭熠熠对钟某采取掐脖、蒙棉被、言语威胁等方法,强行将钟某的上衣脱光,并拉扯其牛仔短裤,欲与钟某发生性关系,因遭到钟某的竭力反抗而未能得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熠熠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彭熠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被害人的竭力反抗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彭熠熠案发后 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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