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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法院严把“四关”力推裁判文书上网
发布时间:2011-12-19 16:00: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秦红霞)   日前,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出台《旌德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在互联网上“晒”裁判文书,并严格把好“四关”,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把好内容关。明确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范围,并对涉及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证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及银行帐号等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一律要求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

    二是把好质量关。要求案件主审人确保上网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本与正本内容一致,各审判庭庭长对本庭拟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全面审查,如在制作上出现差错,则由选送的审判庭负把关不严的责任。

    三是把好审批关。严格实行审批制,每篇上网裁判文书必须经该审判庭庭长审核、督查联系室审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能上网公布。

    四是把好管理关。要求各审判庭每月中旬将批准上网的裁判文书电子文本送网管员,网管员在接到文本后三日内发出,督查联系室对每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登记、汇总,并于每月院务会上通报。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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