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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恋上网花掉路费 抢劫行人获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1-12-21 11:06: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姚燕)   随父亲在南京生活的魏南,本想回泗洪出完礼后就回去,没想到上网之后,却不够路费回家,于是抢劫了过路的行人。2011年12月20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魏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19日22时许,被告人魏南在泗洪县青阳镇嵩山南路孙何市场南侧路边,见张天骑电动车路径此处,即采用捂嘴、掐脖子以及语言威胁等手段对张天实施抢劫,劫得张天诺基亚牌手机一部及手提包一只。经鉴定,手机及手提包总价值人民币428元。另查明,被告人魏南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魏南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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