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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教育 培养自律意识
辽宁法院廉政建设频出“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1-12-21 14:39:06


  为深入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日前,辽宁省高院专门召开反腐倡廉教育报告会,邀请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任卫华同志作反腐倡廉教育报告。全省4500余名干警通过三级法院网络视频聆听了报告。

  近几年,辽宁省高院党组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可谓百花齐放,硕果累累,涌现出许多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的反腐倡廉创新经验。

  盘锦法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盘锦中院用“七点工作法”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用信息技术作支撑,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和办案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优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所谓“七点工作法”是指:第一,权力梳理。腐败风险主要存在于权力和权力运行中。找准权力,特别是权力运行程序是前提。盘锦中院共梳理出六种权力240项,其中,集体权力67项,个人权力173项。第二,查找风险点。按照权力运行的各关节查找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共查出风险点420个,表现形式501个。第三,制定措施。按照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各种防范措施,大大地降低了产生风险的可能性。共完善措施102项,制定措施486项,印发三本专辑。第四,常态预警。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谈心疏导、公开承诺、述职述廉、群众评议、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活动,让风险警示无处不在,增强全员预防腐败的意识。共对17个问题发出了预警。第五,点线监控。把权力运行流程的防控和风险点的防控结合起来,抓住关节,点上布控,实现了监控的无处不在。第六,考核评定。不仅对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还把风险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评之中。第七,查处提升。对发现的问题和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因情况变化需要改变和调整的问题进行处理,从而不断提升这项工作的质量。

  依据《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廉政风险防控监控平台管理使用规则》对所有运行中的权力实现实时监控,不仅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知道,还能实现对外公开。把每项权力要防控的风险点输入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将根据每个案件、每个事务的运行状态,比照运行标准和管理细则,在对大量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作出风险苗头的预警显示,告知行使权力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注意风险的存在。

  沈阳法院:培育法院廉政文化

  沈阳中院以“五个走向”引领廉政文化思想教育,拓展廉政文化建设载体,举办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让廉政文化走进法院的每一个角落,进入广大干警的心间,努力构建沈阳市法院系统文明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一,坚持让廉政思想教育从文件走向文艺,创作典型作品,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原型,创作一批符合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层次的廉政文化产品,形成一种崇尚廉政的时代风尚。第二,坚持让廉政思想教育从会议室走向会场,组织干警家属演出,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通过播放廉政电教片、举办廉政文艺汇演、小品说唱等形式,使清廉之风吹遍法院的每个角落。第三,坚持让廉政思想教育从参观走向参与,搭建活动平台,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充分利用文化长廊、图书馆等文化设施,通过举办展览、讲座、提供图书资料等形式,提高了廉政文化活动的开放度和参与度。先后购买廉政书籍近千册。第四,坚持让廉政思想教育从推动走向互动,赠送干警“廉礼”,增强廉政文化的“人性化”。广泛宣传“廉政典型”,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积极营造以“贤”为贵,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第五,坚持让党风廉政教育从传统走向传媒,拓展宣传阵地,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发挥各种新闻媒体作用,巩固和扩大通讯、网络阵地,开展生动、直观的反腐倡廉教育。在网站公布反腐举报信箱、专线电话等,增强互动。

  大连法院:审判权节点控制

  2009年以来,大连中院进行合议庭配置“1411”模式改革,除院长、副院长和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并依法担任审判长外,均由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实行审判工作与审判辅助工作相分离的工作制度,1名副庭长、4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速录员)组成至少2个合议庭,副庭长在合议庭中任审判长。这样的改革,从源头入手规范审判权的行使,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在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的同时,反映审判程序、审判作风以及枉法裁判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也明显减少。

  结合各审判部门业务的特点,分类制定了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部类岗位职责手册;以流程为纵轴,以人员和角色为横轴,在每一个流程节点上,对各角色的工作内容、操作流程、工作标准、职责权限进行界定和细化。从而让审判权行使做到每个环节都责任明确、有章可循,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

  营口法院:监督关口前移

  营口中院开展了“三查、三整”和“五比、五看”及“敲警钟,践廉行”的专题讨论。“三查、三整”,即:一查理想信念、人生观是否坚定正确,整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二查有无事业心、责任感,整大局意识不牢,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三查办事作风是否拖拉、工作效率是否低下,整消极怠工、自由散漫。“五比、五看”,即:一比队伍建设,看干警整体形象;二比反腐倡廉建设,看勤政廉政;三比执行力度,看实绩效果;四比各项指标,看质量效率;五比规范管理,看单位、部门面貌。

  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每年坚持开展一到二次案卷检查,对所有审结、执结、鉴定案件从实体、程序是否合法,运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评查。几年来,通过这种形式,从中发现错案和有瑕疵的案件多起,都作了相应的处理。为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案件财产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营口中院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审查监督工作,技术处每周一把本周将要鉴定、评估的案件报监察室,重要案件由监察室派员到场监督,使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当事人对此反映非常满意。发放法官廉洁办案反馈意见表,让当事人面对面地监督法官。了解掌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能否做到使用文明用语,办案人员有无简单粗暴、索要财物、接受宴请、报销费用等现象。当发现干警有了苗头性问题时,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朝阳法院:推进案件回访制度

  朝阳中院在全省率先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教育,统一思想,制度健全,措施得当,确保了案件回访工作落到实处;注重总结,不断完善,为推动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在判决生效后,有针对性地选择重大、复杂或典型案件,实行回访,观察实践的反映,征询各方面的意见,检验审判效果,及时了解案件当事人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使其消除隔阂,服判息诉,起到了“回访一件案,教育一片人”的功效。

  以回访促管理,以回访提质效。针对回访中群众反映的法院在年终岁尾和节假日前后办案迟延问题,朝阳中院提出了节假日之际“审执工作不能停,队伍管理不能松”的要求,纠正了个别法院办案前松后紧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春耕期间全市法院共巡回办案2800余件,在第一时间为群众解决了纠纷。

  案件回访机制对法院干警起到了警示监督作用,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司法的信赖增加了,怀疑减少了;和谐增加了,对立减少了;配合增加了,顶牛减少了。

  葫芦岛法院:建立廉政预警机制

  葫芦岛中院通过建立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的“四在前”预警机制,实现了廉政预警教育制度化、多样化、系统化、公开化。针对法院审判、执行及综合部门的工作特点,进行风险排查和风险等级评定,建立起相应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葫芦岛中院采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为每位干警建立一个廉政档案,每个部门设立一个廉政监察员。实行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对重点岗位、重点对象或有不廉洁反映的干警,适时谈话,随时发出预警。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让其监督案件的每个环节。在法院内网上设立“廉政之窗”,并在院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廉政格言警句。开展创建廉洁法院、廉洁法庭、廉洁家庭、廉洁法官活动,尤其是开展的廉洁家庭创建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法官家属监督、检查、规范法官8小时以外的活动,使廉洁预警机制真正做到全方位落实。


来源: 辽宁法院网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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