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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力促“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1-12-22 11:27: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朝霞 李倩)   为了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公开,增加公众知情权,确保“阳光司法”有序推进,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强化措施,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增加司法透明度,树立人民法院公开公正、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

    为保证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够随时在网站上轻松查看裁判文书,该院研究制定了裁判文书上网实施办法,并采取三项措施规范裁判文书上网。

    该院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督促,审监庭审核,庭长抓落实的文书上网管理制度。对文书的内容、质量等方面严加把关后方能上网公布。在对一些涉及到当事人或相关人员隐私内容、商业秘密等内容,或影响社会稳定案件以及其他不宜公开案件的裁判文书一律不上网公布。如需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是否上网公布的案件,案件主办人应在裁判文书送达过程中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同时,规定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要作为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从制度上保证各类裁判文书上网公开。

    在发布裁判文书之前,认真核对文书内容,由书记员、各庭庭长严格做好校对工作,确保文书不出现错字、漏字或内容不完整等现象,提交分管院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审监庭做好审查工作,务必保证上网裁判文书法理明晰、事实明确、证据充分,加大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审判正当性、合法性的认可度。

    该院要求网络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网民就裁判文书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质疑、批评,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定期反馈给各庭室,促进审判效率提高。

    网络具有开放性和全球性,裁判文书上网,是将法院的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也是促使法官提高业务能力的一种鞭策,以切实提升法院的整体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工作法制宣传的社会功能,推进 “阳光司法”,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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