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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远一男子替人办事骗钱逾10万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1-12-23 15:34: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汤珂)   安徽一男子以替人办事为名,实施诈骗,共诈骗钱财逾10万元。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方南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方南在怀远县某小区有一套69平方米的住房,2008年和2009年,方南先后与被害人朱某、易某签订了住房买卖协议,先后骗取两被害人购房款现金26000元和60000元。2007年至2010年6月,他谎称自己可以帮助他人在拆迁还原时多占面积,骗取被害人纪某现金20000元。2010年8月,怀远县淝河乡看疃村村民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羁押,被告人方南知道不能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仍以交取保候审保证金、请客送礼为由,先后骗取王某亲属现金人民币75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275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方南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86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80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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