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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没钱喝喜酒 为凑“份子钱”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1-04 15:18: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一男子为凑结婚送礼的份子钱,实施盗窃作案被判刑。日前,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飞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飞没上过学,于是工作非常难找,终日依靠父母接济度日。2008年8月6日,他接到朋友的结婚通知,却苦于没钱没法凑份子,心情失落又焦急。为了准备凑份子钱,遂产生盗窃的意图。其遂于2008年8月15日下午,采取溜门入室的手段窜至失主谢某家实施盗窃,将谢停放的一辆价值1846元的电动车盗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人徐东东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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